首页 头条 展会 科技 产经 行业 生活 图片 视频 全国 手机版
企业 业内 数据 企业 新品

关于申报2019年乌鲁木齐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wangke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12
摘要: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乌党办发〔 2018 〕 134 号)和《乌鲁木齐市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乌党办发〔2018134号)和《乌鲁木齐市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乌政办〔201815号)工作部署,扶持一批具有引领性的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促进我市民营科技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引导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重点选树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标杆企业,培育成长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科技小巨人企业是指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核心竞争力,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在行业内居于全国或全疆前列,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成立时间三年(3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纳税,具有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二)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企业申请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企业拥有核心专利技术,近三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受让、并购等方式获取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1项要求:

1.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3件或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6件或以上。

(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六)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或专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R&D)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2项以上。

(七)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低于10亿元;

2.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0%以上;

3.近三年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在两位数以上。

三、申报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乌鲁木齐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申报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税务登记证书等;

(三)企业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参与制定的地方、行业国家标准等复印件;经营高新技术产品业务证明。

(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归集证明或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证明材料等;

(五)企业研究人员构成、培养、引进及绩效激励情况证明材料,具有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或产学研合作活动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信用情况证明材料;

(七)企业近三年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以及销售或产值证明材料;

(八)企业研究成果或研发活动情况:自治区级以上新产品、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市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转化应用或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等证明材料;

(九)企业创新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企业创新战略、内部创新激励制度措施、打造品牌、核心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十)企业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填在申请表中)。

四、企业申请材料填报程序:

1.申报企业到市科技局网站的“政务通知”栏目下载乌鲁木齐市“科技小巨人”认定申请书(见附件)

市科技局网址:http://www.urumqi.gov.cn/info/iIndex.jsp?cat_id=15782

2.将填写好的乌鲁木齐市“科技小巨人”认定申请书》发至邮箱418123267@qq.com进行审核邮件主题请注明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企业全称”;

3.电子版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认定申请材料纸件(含附件目录)一式五份,材料装订要求:

1)纸张正反复印,胶装;

2)封皮书脊处标记企业名称;

36份纸件材料。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请在封皮右上角标注),正本应是以盖有企业公章、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及其他正式文件为主,副本以正本为模板复印即可。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相关企业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91118日,受理单位:乌鲁木齐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政府第二联办楼1号楼514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冯峥宇  阿尔娜

联系电话:0991-2824360

责任编辑:wangke
首页 | 头条 | 展会 | 科技 | 产经 | 行业 | 生活 | 图片 | 视频 | 全国